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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4.7.1 主委與青農有約(彰化場次)座談會網路提問回應
刊登日:104-07-02點閱:7701

編號

問題

回應

1 實際務農,卻無法成為農會正會員 一、有關申請加入農會會員資格,答覆說明如下:
(一)查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規定:我國國民申請加入農會為會員,除本人以自有、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或本人承租合於法規規定一定面積以上之農業用地,有實際從事農業之事實外,尚需有年滿20歲,設籍該農會組織區域內。
(二)此外,農會法第14條規定有農會會員每戶以1人為限。倘您同戶已有其他人先加入農會為會員,依法僅能每戶1人加入會員,得依共同意願協調1人參加農會為會員,如無法確定其共同意願,則以入會先後為序。對於同戶之認定係以戶籍登記為準。
(三)如您農會為正會員之問題仍有疑問可逕洽您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詢問,或洽農委會承辦人 (02)2312-5812電話詢問。
二、無論是否有加入農會會員,只要青年農民都是本會各產業機關、試驗改良場所輔導對象,並不會因具農會會員身份與否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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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農業主管機關協助桃園青農組織產銷合作社,輔導企業化經營,並以政策性支持青農及員工加入勞健保,補助雇主負擔部分

有關協助桃園青農組織產銷合作社,輔導企業化經營案,本會參採並規劃列入下年度相關輔導計畫中協助辦理,另本年度將就成立合作社、農企業等透過聯誼會輔導體系,協助桃園青農瞭解相關規定並凝聚共識。
3 小型農場會遇到產銷不平衡,會利用簡易加工(蘿蔔乾),但未標示營養標示,是不符合規定。但單次檢驗費用並不便宜,可否有配套? 食品不論是否簡易加工,應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辦法」標示營養成分;目前受理檢驗的單位包括食品工業研究所、SGS、中央畜產會等民間團體,如為降低檢驗成本,建議個別農場可聯合其他農場,集合多項加工品,向檢驗單位爭取較為合理的檢驗價格。
4 現行低率貸款都有經營面積或規模的限制,對於剛入門前3年的青年農民來說根本不可能達到此條件,像我目前經營面積只有3分地,距離條件一公頃有很大的落差,但3分地的溫室有機草苺成本相當高,政策應該考量到農作物種類差異,而非統一以面積來看。另外貸款還一定要抵押農地,對沒有農地的青年農民來說想要貸到款 一、 農委會目前推動20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除「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及「小地主大佃農貸款」,係為達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及活化農地利用目的,有經營面積及規模限制規定,其餘如「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等均無相關限制規定。
二、 專案農貸擔保方式係由貸款經辦機構依其授信有關規定,審酌個別授信案件核定;若借款人擔保能力不足,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其中「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最高保證成數至9.5成,保證手續費低,協助青年農民取得營農資金。
5 經營有機農場,所租地不到3分 問擴大租地能否由政府轉租給農民,定較長時間合約? 避免地主討地,設施血本無歸

一、 為積極輔導青農取得農地,本會除將更積極透過農地銀行主動協助青農租地外,目前正規劃農地銀行擴充具有農地儲備功能,由政府居間輔導農會進行農地的代管代營,結合相關農業政策措施如小地主大佃農、離農津貼、專案農業貸款等,使有意營農者較易取得農地,並可訂定長期租約穩定經營。
二、 依據「土地法」第 108 條規定,「承租人縱經出租人承諾,仍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三、 有關土地取得困難問題,政府可透過農地銀行協助土地資料提供及媒合。
四、 另為輔導農友擴大有機農場經營規模,本會推動設置有機集團栽培區如下:
(一) 積極協調台糖公司、退輔會土地建立有機集團栽培區,招募農友進駐經營,並協助改善農水路、農業產銷設施(備),使公設有機集團栽培區具有生產、銷售、生態及休閒等多元化功能。
(二) 自98年至103年已設置14處公設有機集團栽培區,面積共642公頃。其中台糖土地:計9處,面積298公頃。退輔會土地:計5處,面積344公頃。

 

6 有機標示罰款是否可以先用警告通知方式或者書面方式,而不是直接開罰。另桃園縣升級桃園市,是否構成標示不符而開罰?

桃園縣於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桃園市,致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地址有異動,有關產品如何標示,本會農糧署業於104年1月28日以農糧資字第1041001311號函週知各直轄市及府,為避免農民包裝材料浪費,原印製舊地址之包裝材料得繼續使用至104年12月24日。自104年12月25日起,產品標示內容應與驗證證書或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內容一致,爰目前應無使用舊地址被罰疑慮。

7 建議百大青農輔導,增列養雞類別,禽肉為最健康肉類蛋白質來源,小農再研發加工品能力薄弱,亟需輔導 一、 有關養雞農民之輔導,本會畜產試驗所等試驗研究單位提供畜產品加工、生物科技、生產飼養、經營管理等相關技術推廣,可洽該等單位了解研習資訊,或參與本會農民學院(http://academy.coa.gov.tw/)相關課程,進一步研習。
二、 至於百大青農輔導增列養雞類別一節,本會將評估規劃,以納入後續輔導專案辦理。
8 現有農民學院見習生及農業學校學生,至農場見習我們希望提供更多的保障給來農場工作的夥伴們,如加入勞保或農保,但多數工會大多不願意替短期的工作夥伴加保,是否請長官協助見習生及短期於農場工作的夥伴們加保? 一、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勞工5人以上之農場之產業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即5人以上農場之雇主應為其勞工投保,此為法律所明定。至於4人以下農場之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則屬自願加保。如雇主勞工不為其投勞保,該勞工得另以加入農事類之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目前農事類之職業工會有74家。
二、 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農民受僱於4人以下之農場,得檢附相關農場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等加入農場所在地之農會,並以農會會員身分加入農保。
三、 綜上,農民學院見習生及農業職業學生,得以農場或農事類之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加入勞保;或以農會為投保單位參加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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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業職業學校能恢復農經科,並讓農家子弟能優先入學或加分的制度

本會104年度已與嘉義大學合作辦理該校進修學士班園藝系農場管理組公費生培育計畫,由農委會提供30名農業公費生待遇補助。未來本會將與教育部協商擴大招生名額,與討論開放相關學校申辦農業公費生等措施,歡迎農家二代與農業學校畢業生優先報名接受培育,並評估將農業職校參與暑期見習情形納入評選參考。農業公費生畢業後實際從農者,將由政府積極輔導其經營農場,並優先給予政府辦理之購地、創業等貸款。
10 青年農民如何加入南投青農聯誼會? 一、 經查南投青農聯誼會所有活動都是透過討論後,由有意願之青農自發性主辦,亦有收取費用以達到支出平衡,若有適合的老師、活動,歡迎所有南投青農連絡討論及主動辦理,由聯誼會協助發佈消息,鼓勵青農前往上課。
二、 在地青年農民交流服務平台係為創新計畫,由各直轄市、縣市農會營造交流互助環境,鼓勵青年農民組成聯誼組織與自主運作,並凝聚發展共識、願景、推動工作及分工,各聯誼組織均持續滾動檢討、調整其運作模式,歡迎洽南投青農幹部瞭解其發展共識及運作模式後再予加入。
11 青農成立雜糧產銷班申請設備補助,核定項目建議應有妥善規劃 針對該產銷班需求及輔導,本會農糧署已擬定國產雜糧產業發展方案,規劃期程105年至109年,將請本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積極協助,以利臺中地區再生稻轉型,後續問題均可透過農會,或洽本會農糧署及中區分署詢問。
12 農地農用問題感謝農委會立場堅定,希望不會因外力阻攔而有所動搖 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本會堅持農地應為農用之政策立場不變,且為杜絕炒作農舍農地之行為,針對外界對於內政部會銜本會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法方向仍有不同意見,亦將持續溝通,以利修法作業進行。
13 上情下達有時無法落實到農民身上,政府很多政令或是補助資訊是否能直接發文或轉達到青農組織。 一、 本會「田邊好幫手」(http://m.coa.gov.tw)、「農民學院」網站(http://academy.coa.gov.tw/),彙整許多農業訓練、農業資訊,包括農業法規、最新消息、植物疫情預警與防治、農業技術資訊、天然災害補助、批發市場交易行情、生產預測、品種與技轉、植物保護手冊、農藥查詢、政策性農貸、種苗產業業者、農機代耕等90多項資訊,提供整理後豐富的多元之資訊服務,可方便查找最新資訊及節省尋找資料時間。
二、 另外,「田邊好幫手」也提供農友訂閱各自所需訊息,包括農業重大消息、農產品交易行情、植物疫情警示及農藥用藥指引、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天然災害補助、農民專業訓練等,藉由簡訊、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主動將訊息傳播給農友,可使農民即時收到所關心訊息,也可訂閱「農民學院」電子報收取相關消息,增進政府公共服務效能,歡迎多加運用。
三、 本會亦將透過農會體系,強化在地青農交流服務平台之諮詢傳遞、服務功能。
14 日本有農業保護法案,歐美也對於農業相當重視,農委會是否也能爭取推動相關農業保護立法 一、農業之多功能價值既然由全民共享,且市場機制無法完全回饋,全民當有義務共同維護農業、支持農業,農業經營固需擔負環境永續及提供穩定安全農產品之責任,全民亦須支持在地農業發展,並共同維護農業水土資源與生態環境。本會基於「健康、效率、永續經營」之農業施政方針,於98年5月訂定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99年6月召開農業因應氣候變遷會議研擬調適策略,攸關農業發展基盤營造之農村再生條例於同年8月4日公布施行,100年1月並召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冀以集思廣益、匯聚共識,作為擬定中長期農業政策之基礎,並據以擬具「農業基本法」草案。
二、農業基本法」將作為中長期農業施政推動、制度建構及法令制(訂)定之重要根據,並期藉此喚起各界對農業之重視、建立部門協商平臺,促使農業政策穩健施行,發揮農業之多元功能,打造高度競爭力之優質農業,發展符合現代化且兼顧生產、生活、生態之全民農業,使臺灣農業不僅成為全民支持之在地化生活產業,也是全球化之卓越產業,並維繫農業之永續發展。該法行政院於101年2月23日第3287次院會決議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院會於101年4月6日決議交付該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現況為待審中。
15 我本身是回鄉青農,農作時人手不夠所以要雇農,要如何幫他們保勞健保或農保?在農工上有沒有像勞工法一樣保障雙方? 一、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勞工5人以上之農場之產業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即5人以上農場之雇主應為其勞工投保,此為法律所明定。至於4人以下農場之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則屬自願加保。如雇主勞工不為其投勞保,該勞工得另以加入農事類之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目前農事類之職業工會有74家。
二、 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農民受僱於4人以下之農場,得檢附相關農場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等加入農場所在地之農會,並以農會會員身分加入農保,目前約300餘人。
三、 經洽勞工保險局,目前勞工保險相關規定,尚無以雇主個人為投保單位之規定。此外,農事受僱者如其另持有農地或承租農地並實際農作,其本身亦可能為農保被保險人而已享有農保保障;或因加入農事類之職業工會參加勞保。
16 本人是佃農因農機具常遭小偷偷竊,因此需搭建鐵皮屋長期住在農場,曾經申請農用証明,因有長期居住事實,申請容許使用証明未通過,二年後地主往生,本農場被視為非農業使用須繳102萬的稅金,希望農委會能放寬與幫助本人申請容許同意書 按農業設施係為農業經營目的而允許於農地上設置,不得供居住使用,又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提出經營計畫,以審認所申請之農業設施項目與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針對台端擬就個案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建議可依個案實情,洽詢農地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協處。
17 新北市坪林區茶業青農,想請問主委對於水源特定區的茶產業的方法? 的看法及如何輔導? 一、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直接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之行為者,涉及山坡地超限利用,倘又位於水源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因計畫目的係以涵養水源、維護水質為主,故即使為宜農牧地,得經營茶產業,亦須確認有無違反該特定區計畫之土地使用管制。
二、 又對於宜林地得否兼營農業墾殖部分,本會林務局刻正研議推動「混農林業」政策之可行性,未來亦由本會水土保持局配合檢討「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之規定,以兼顧農民收益與自然保育。
三、 水源特定區的茶產業輔導,由本會結合茶業改良場以有機生產方式辦理,除提高附加價值,並可維護水源生態。
18 有關農機具補助的標準價比一般市場價格偏低,是否能調整補助金額,符合實際購買現況? 有關農機補助基準所列農機標準單價,係參考相同類型農機(不同廠牌)市售價格之平均價定之,爰較市售最高價格為低。另相關農機單價將適時調查市售價格為本會農糧署相關補助基準修訂之參考。
19 青農種植水稻,也參與農再活動,但雇工購料費用需社區先付出、核銷後才給錢,造成主導人員負擔過重,可否先行提撥8成金額給社區、以利活動進行 農村再生計畫為落實農村再生由下而上共同參與,農村再生社區依據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內容需求自主提案,以社區自辦「僱工購料」方式,辦理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產業條件改善及活化、農村歷史文化建物及其空間修護活化、具提升社區生態環境助益等項目。其中農村再生僱工購料案件撥款作業,除採驗收後一次撥款或依實際執行進度分期撥款方式外;另農村再生社區之僱工購料執行計畫書核定後,得依執行需求及檢附規定文件(開立專戶、請款收據及切結書等),函請核撥預付款項,以不超過核定計畫經費之50%為原則。
20 批發市場、價格由拍賣市場及批發商決定,造成農民常賠錢出售。政府是否可作媒介、讓企業及公家機關跟農民契作,讓農產品價格合理化 為穩定國內蔬菜產銷,本會農糧署已媒合業者與農民、農民團體契作產銷,104年度預計契作面積8,200公頃。
21 雲林青年農民聯誼會(平台)副會長程裕誠西螺有機蔬菜 非法外勞佔據了歸鄉農民工作權和貶低了農業工作的價值!不處理會變相鼓勵"違法的才能贏",和框綁住臺灣農業的前景? 一、 按政府引進外勞之基本原則,在不妨礙國人就業機會及社會安定等前提下,採補充性方式引進外勞。為能提供足額農業勞動力,首要仍應以改善國內農業勞動條件以吸引國人投入工作,如確有不足,再審慎評估以外國勞動力補充之可行性及必要性。
二、 按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現行僅開放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類別引進外籍勞工,並未開放外籍勞工從事農務工作,外國人未經許可亦不得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為保障國人就業權益及社會安定,仍應循上述求才管道及平臺僱用本國勞工。倘雇主未經許可非法容留或非法僱用外勞從事農務工作者,即違反本法第44條或第57條第1款規定,依本法第63條第1項規定應處新臺幣(以下同)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三、 因應農業勞動力短缺,本會正積極進行產業調整與作業環境改善,以節省人力。並辦理國內農業人力活化計畫、學生暑期實習及農業打工,以支援季節性農業工作。另於臺灣就業通網站建立農業徵才專區,透過全國359個就業服務中心協助農業人力招募。
22 我是花蓮青農有加入產銷班目前是在當學徒有什麼補助款項嘛? 一、 可向當地輔導產銷班的農會或農糧署東區分署洽詢是否有農業機械及肥料補助、或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機械用油免稅補助。
二、 青年農民倘有農業耕作資金需求而需要貸款,可向當地農會洽詢申貸「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由本會給予政策性專案利息補貼。
23 單一作物種苗生產面積達0.5公頃之規定,對種苗業者而言門檻過高,建議調降並增列種苗生產設備補助項目 有關種苗類設施設備補助案,本會農糧署已規劃於相關補助規範中增列種苗類補助級距及各類種苗生產設施(備)補助項目。
24 農地位在山坡地保育區,農地農用申請溫網室容許使用審查水保時,為什麼要繳回饋金? 一、 查「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森林法第48條之1授權訂定,依其立法意旨,因山坡地開發或利用行為,會對環境造成衝擊,乃藉由付費制度,作為造林基金來源之一,並抑制山坡地開發,其性質屬「特別公課」。
二、 凡於山坡地內從事水土保持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行為(包含興建農業設施在內),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者,係屬現行繳交回饋金之對象(本辦法第4條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依照計畫面積、各地方政府公告之乘積比率(6%-12%)及土地公告現值之數額核算回饋金(本辦法第5條規定)。故本案山坡地申請興建溫室之農業設施,倘依法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時,即須繳交回饋金。
25 青農農地多數沒在農舍附近,多數為生產而租地,廁所的申請程序為何? 有關因農業生產經營需求,而須設置農業設施並須附屬設置廁所者,得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之規定,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倘土地非自有而係承租而來,尚須取具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使用同意書,並檢具經營計畫等相關文件後,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26 冷藏運輸設備必須由合作社或農申請會,個人經營不予補助,建議調整修定 為提升共同議價能力,發揮運銷設備最大使用效益,本會輔導農民團體推動共同運銷業務,透過共同集運,以降低農產品運銷成本,保障農民收益;囿於政府資源有限,倘各農戶有使用之冷藏庫及相關運銷設備需求,建議可加入農民團體共同運銷體系,以降低集運成本。
27 相信青年農民的產品大部分都是好的產品,但是消費者都不知道如何買到,希望農委會能提供一個由政府認證(百大青農)的網路銷售平台,減少行口或是盤商的剝削,達到直接的G(Growers) to C(customer),增加農民利潤。 一、 目前農委會係「農民學院網路平台-找產品、找通路」、通路媒合會等協助青年農民產品曝光,並積極協助青年農民透過農民市集、新北市農會-真情食品館等網實通路行銷。
二、 因目前有關農產品網路銷售平台相當多元,且設立網路銷售平台,關鍵之產品整合、金物流、上架與品質管理、顧客處理、利潤回饋及行銷企劃等問題,尚非短期內可推動,現階段係透過在地青年農民交流服務平台,輔導青年農民進行地區性農產品之盤點與整合,研討未來發展、上架與品質管理、利潤回饋等各項合作共識及具體工作後,給予協助落實;
三、 另本會自103年起辦理青年農民創新加值經營企劃獎勵與輔導,協助具有產品整合、行銷管理等能力,及已有網路產銷平台基礎之青年農民,提升平台行銷與管理功能,並輔導其整合青年農民產品共同行銷。
28 針對有機標示法規規定標示不實即予開罰,若因桃園市升格而標示仍停留在原行政區域,恐被認定為標示不實而予裁罰3萬元,請協助釐清 桃園縣於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桃園市,致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地址有異動,有關產品如何標示,本會農糧署業於104年1月28日以農糧資字第1041001311號函週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避免農民包裝材料浪費,原印製舊地址之包裝材料得繼續使用至104年12月24日。自104年12月25日起,產品標示內容應與驗證證書或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內容一致,爰目前應無使用舊地址被罰疑慮。
29 因收成不好導致貸款延遲繳款,無法再跟農會借貸,可否協助解套 農委會推動之專案農貸擔保方式係由貸款經辦機構依其授信有關規定,審酌個別授信案件核定;若借款人擔保能力不足,貸款經辦機構應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其中「青年從農創業貸款」最高保證成數至9.5成,保證手續費低,青年農民如有營農資金需求,可就近洽農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義,亦歡迎電洽本會農業金融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8-599),或逕洽全國農業金庫(專案農貸諮詢電話02-23805180)提供融資諮詢輔導與協助。
30 有關有機驗證,臺灣目前的標準5分地跟1分地的驗證收費是一樣的,驗證機制是採類別驗證,可否修改或減免,而不是單純用類別來訂定繳費機制 一、 本會農糧署所訂「有機農糧產品驗證收費項目與數額基準」依個別驗證及集團驗證之型態類別分別訂定驗證費用標準,而驗證面積則係作為現場稽核費之計算基礎,驗證面積越大者,其稽核人日數上限越高,故現場稽核費用越高 (現場稽核費係以人日數乘以6千元) 。
二、 以個別驗證為例,其驗證面積小於3公頃,驗證機構係以1人日辦理稽核,現場稽核費6000元;驗證面積3至10公頃,驗證機構至多以2人日辦理稽核,現場稽核費至多12,000元。計算資料可至本會農糧署網站查詢(http://www.afa.gov.tw/Public/organicAgriculture/2011330217597055.pdf)。
31 埔里的茭白筍,因氣候變遷之障礙,政府單位可否投入經費,建設多一點農業氣象監測站,偵測到土溫,提供給農友做參考,讓他們能有正確的氣候數據種對作物,希望能分析研究解決之辦法 為改善土肥土質,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已有服務農民檢查農地肥力之機制。至於檢測偵測各地土溫一節將由本會農糧署洽農業試驗所了解可行性。
32 農委會在農藥使用上的標準與衛生福利部的安全容許量,標準不一 一、 按現行農產品殘留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訂定方式有二種,其一由農委會依據申請農藥登記之試驗結果,或作物群組化延伸使用評估結果,擬定草案;其二由國外政府或業者檢具相關資料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並均由該署審查通過後公告訂定。故針對衛福部所訂殘留標準之來源本包括國內核准使用及進口需求申請兩部分,其作法與國際上如歐盟、美國及日本等國相同。
二、 再者,殘留農藥容許量標準係因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制訂,其目的在於管理食品之衛生品質;而農藥之使用則依農委會「農藥管理法」之規定,以確保農業生產、使用者及環境生態安全等,兩者管制目的與立法意旨均不相同。總言之,農藥之使用應依照農藥管理法規定,使用合法藥劑並遵循農藥標示用藥,方可達防除病蟲害效果並管控殘留風險。
33 我是農二代經營水稻育苗,育苗的廠房設施已經在上一代建立,但現在因應食安及公糧政策確要求需種苗登記證,當我去申請農許及登記證時,因既有建築確無法合法化,這是我目前水稻育苗廠房合法化的問題 一、 有關育苗作業室合法化問題,本會業於92年4月8日函請各育苗中心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之規定,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補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再據以補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
二、 育苗中心是否為本會或縣市政府於民國74年前輔導核設有案者,可參照前農林廳編印之76年版「農業發展基金農業機械化貸款手冊」中之水稻育苗中心通訊錄。
34 大甲芋頭產銷班是產銷履歷的芋頭,遇到的問題是每跟通路商談合作時,均要求芋頭幫忙去皮,可是去皮涉及食品加工驗證公司也不允許,是否可開放去皮這權限給產銷班運作使用 現行「芋」品項TGAP之未包含去皮階段,尚無法直接就該TGAP操作中排除去皮處理時可能衍生之風險。後續本會農糧署將洽請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TGAP主撰單位)評估芋品項延伸至去皮階段之可行性。
35 希望能請國外標竿研習團參與者做研習心得分享交流 荷蘭團標竿學習心得分享排定於6月30日下午在本會臺中場召開,並將請參與青農針對不同主題在報章上發表心得,之後也會將影片放置於網路共享。
36 希望能將全國性競賽的資料公佈及共享 全國性競賽因資源及人數能量有限,青農可能沒辦法每場都參加,我們會將活動的成果,制作3-5分鐘的影片,放置網路共享。
37 希望能將白花馬齒莧納入吉園團認證 有關白花馬齒莧可修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列入。另7月1日將推動「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制度」也可為農產品建立追溯。
38 有關農舍法案修正案,後續情形協調一案,因人為炒作,農地非農用,導致農民買不起農地,支持主委農地農用 農地本來就要農用,若農地無永續經營,人是會移動的。農地農用農方長久經營,才能符合農村再生,謝謝青農的支持。
39 農用設施申請流程過於冗長,不好申請,是否可以簡化申請流程? 一、 目前來說申請流程已相對容易,且已協調營建署,如不是長期停留者,以後不需申請建築執照,未來的申請流程將會更快速。
二、 一般而言,溫室與設施盡量不需申請建築執照,除非是密閉式的需要才;另三分之一以下的圍牆也不需要建築執照,營建署已經發布命令。
40 臺中市農會之契作大豆,大豆代耕團隊已完成100公頃的會勘,但農機具申請尚未核准,能否協助我們加快農機具的核准,因為七月中就要開始大豆契作 大豆農機具申請進度已從中部分署轉到本署,二週內可回覆。
41 農地會被地方政府徵收的問題,請立法保護農業用地 所提個案與作業程序有點都不冗,會後會再詳細請教青農所面對到的問題。
42 百大青農二年快結束,二年後才要開始要發光發熱,只剩下兩次的券可以使用,能不能展延還是續約? 一、 畢業後的差異在於沒有陪伴師持續輔導,其它青農聯誼會及訓練課程都還是可以持續參加。因為陪伴師的資源有限,所以只能輔導新進青農。至於青農創業貸款18-45歲皆可申辦,不會因為不是百大青農而受影響。
二、 百大青農貸款前三年500萬免利息,歡迎青農們善加利用。第一屆的貸款期間可以到104年底。
43 如何輔導農民能直接獲利,未來是否考慮補助加工或開店? 有關農民直接獲利的問題,本會有輔導開店有關農民市集或直銷站,網路商店也是。但工廠加工部分,食安問題須特別小心。
44 對於百大青農可否增加畜牧類(乳羊),另面對產銷、牧場缺工、羊乳量的計價、產銷等問題,應有相關輔導措施 因為產業別的數量與規模差異,養羊規模太小不適合放置於百大青農輔導。青年返鄉養羊部分,將請畜牧處專案輔導,包含羊乳量的計價部分。
45 青農想組成產銷班,但組成產銷班的條件十甲土地及十人以上之限制,青農土地都較小,是否可放寬土地面積限制? 產銷班的申請設立,如為設施利用型依規定面積可以減半,由10公頃變為5公頃。
46 由農委會主導青年從農的媒體報導,讓更多有意從農者了解從農的甘苦談及創造青農價值 本會規劃於第3季辦理發表成果展,並針對第1屆百大青農請電視台作專題報導。
47 歐洲國家在養殖漁業方面也有不錯表現,希望未來國外參訪團的行程能增加與養殖漁業相關的行程。希望漁業與農業的青農,互動能更加緊密 一、 漁業參訪的部分可再討論評估是否組成養殖漁業國外參訪團。
二、 第3季開始會有漁業養殖青農將辦理工作坊來展開漁業相關的互動活動,在平台上也會有漁業相關的資訊。
48 農業是勞力密集的產業,香菇業者也面臨勞力老化的問題,政府能否開放農業外勞或用其他方式解決,缺工問題 屠改場、酪農業、菇類、茶葉、蘭花等已向勞動部申請開放外勞,目前正在審查中。
49 最近想買塊農地,靠著仲介3天就找到適合的農地,但透過政府網站卻3年找不到農地,煩請協助農民更有效率找到適合農地 一、 農會不像仲介可收取高額仲介費,如有需求,本會將請農會積極處理農地媒合的問題,未來亦將積極拓展農地來源,例如透過台糖或是退輔會等。
二、 部分農民較願意將農地租借給農會,因此會協助媒介農民租借農地給農會再租借給農民使用。
50 一公頃只能種1,500顆作物的規定不合理,因為不同的作物間距都不同,實在不合常理。 本會將請林務局修正此規定。
51 蜂蜜多為夏季採收,是否可延後至7月才打掉休耕田? 一、 若有設定目標區域會較好辦理,若時間有錯開可跟農會再討論。
二、 因為作物的期作時間不一樣,將請苗栗場和農糧署研議。
52 農業的貨用大型車只有公司行號才可申請? 據瞭解並非公司行號才可申請,請確認使用需求與使用頻率再作合理評估。
53 公務員退休或教職員退休的新農民,因為怕土地價值會改變,而不希望限縮農民才可買農地,而實際務農者則是支持農地農用的管理,建議未來可學習日、韓集村式的管理方式,如此曳引機才不用跑來跑去,較易操作 農舍修法農地農用的原則不會改變,未來會將生產區和生活區分開,目前尚未開始進行農地重劃,會與農村再生結合考量後,再進行規劃。
54 臺中青農聯誼會想成立共同品牌,政府是否可以設立專案來協助成立共同品牌? 本會在地青農平台輔導計畫將將朝此方向協助前進。
55 設施部分是否拿到許可證才代表合法,設施合法後又需拿到建築物許可建築執照,經過冗長的審理過程才可拿到政府的補助,是否可簡化過程? 有關審理流程可研議改善,但一般來說,農業設施多不需要取得建築執照。
56 QR code若能增加標示檢驗機制會更好 在QR code上申請標示很簡單,但是生產者也要負完全責任。
57 申請檢驗的費用都相當昂貴,政府能否提供補助? 區檢中心的檢驗費用已經較為低廉,對此部分政府已提供相關的補助。
58 雇工只有勞保並不能申請農保會較沒有保障,是否可在農會設一個專區,保障雇工的權益,並且負責人要替雇工申請勞保是否本身就得將農保取消轉變為勞保? 一、 勞保能給雇工的保障比農保還要多,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勞工5人以上之農場之產業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即5人以上農場之雇主應為其勞工投保,此為法律所明定。至於4人以下農場之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則屬自願加保。如雇主勞工不為其投勞保,該勞工得另以加入農事類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目前農事類職業工會有74家。
二、 另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農民受僱於4人以下之農場,得檢附相關農場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等加入農場所在地之農會,並以農會會員身分加入農保。
59 本身致力於發展筊白筍成為六級產業,但三級產業須成為休閒農業的部分較為缺乏,因為大部分的小農沒有休閒農場的認證,希望政府有機制可以輔導小農成為休閒農場的合法性 休閒農場的申請需依照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申請,且有一定流程與標準;如有規劃想法,可先洽所在地縣市政府或臺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協助瞭解。
60 筊白筍缺工的問題相當嚴重,是否有解決之道? 本會已透過基層農會辦理農業人力調度,可以透過平台等方式盡量協助解決小區域人力缺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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