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葡萄催芽劑含劇毒 絕非農藥
刊登日:100-08-24點閱:7962
發生在七月間南投縣信義鄉四人中毒致死案,嫌犯坦承在酒中加入葡萄催芽劑(又稱2-氯乙醇)因而造成死亡命案。有媒體報導,四人是因「禁用農藥2-氯乙醇」中毒,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2-氯乙醇並非農藥,而是一般常見之化工原料,其主要作為有機合成原料及溶劑之用,由於其毒性為劇毒(LD50為71mg/kg)且具揮發性,對使用者風險高,各國均未核准登記作為農藥使用。
葡萄催芽劑具毒性,無色、透明,帶有酒精味,學理上15cc就會致命,臨床上只要高純度一、二滴,約5cc就會致命。葡萄催芽劑中毒,會抑制呼吸,抽搐、肌肉僵硬。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由於該化學品風險較高,將加強宣導並籲請農友切勿使用於農業用途,以免危害自身安全,同時也將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對違規推荐業者查處,舉凡違規推荐的農藥業者,依農藥管理法第52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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