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肯定老農之貢獻,老農津貼調整制度化
刊登日:100-10-28點閱:1711
行政院院會於10月20日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6條修正草案,納入每 4 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調整,新進老農排富、既領老農不排富等原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將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溝通,爭取共識,希望早日完成修法。
農委會指出,老農津貼是政府感謝老農對國家糧食安全與經濟發展之貢獻,針對65歲以上老農的生活照顧,自84年開辦至去年底累計發放4,712億元,累計受惠人數108萬人,預定明年調至6,316元,而且未來「只增不減」。
農委會表示,老農津貼修正草案有四大原則:第一,建立老農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調整;第二,訂定排富的機制,原則是排新不排舊,也就是未來只有新進老農申領的時候有排富,現在已經領的老農,不論貧富都不受影響。第三和第四原則分別是:擴大照顧老人及弱勢族群和加速調整農業結構,擴大經營規模、促進農業經營的年輕化。
政府並實行多項措施照顧農民,例如因應肥料價格上漲,政府從97年5月開始,辦理肥料價差補貼,由政府補貼漲幅的85%,至去年共補貼了115億元。稻穀\公糧收購價格也從今年1期作開始,每公斤提高3元,而今年2期作起,開始收購濕稻穀\,由政府補助濕稻穀\烘乾、包裝、堆疊的費用每公斤2元。其他,像天然災害救助、農業低利貸款、農業設施的補助,都能協助農民降低生產成本與降低災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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